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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添加物是什麼?
廣義來說「食品添加物」在古時候就有了,以前為了保存動物性食物,會用醃、燻、風乾的方法。為了保存植物性食物,會用乾、泡、醃、醬的方法。會用紅花來染蛋,用紅麴來烹調紅色的肉類食物。要香就會用香辛料,新鮮的香辛料有蔥、薑、蒜、香菜等,乾燥的香辛料有五香粉、八角、花椒、桂花、紫蘇等。要鮮味會用香菇、海帶、黃豆芽熬湯。要Q、脆就用人工捶、搗。
後來發現蔬果中的甜味、色素跟香氣是可以萃取的,於是又以天然物為原料,用人工的方法抽出其中的成分當食品添加物。逐漸地,天然物有限,不夠用了,成本又高,所以漸漸發展出低價、量大的化學合成品,這都是近百年來的事。尤其最近幾十年,隨著化學技術與化學工業的發達,食品添加物的開發更是進展神速,因為功效好,可以讓產品的色、香、味、質感更加吸引消費者,讓生產者的加工更方便,成本更降低,使得食品添加物的使用幾乎可用「氾濫」兩字來形容。
為了方便管理,政府特別定義食品添加物,並依功能分成十七類(已有五百多種品目,並逐年增加中),訂定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,以正面表列(positive list system)的方式積極管制,凡是表上沒列的均不準使用。對其品質純度制定「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」,納入食品衛生法中管理之。
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一章第三條規定,食品添加物的定義是:「本法所稱食品添加物係指食品之製造、加工、調配、包裝、運送、貯存等過程中,用以著色、調味、防腐、漂白、乳化、增加香味、安定品質、促進發酵、增加稠度、增加營養、防止氧化或其他用途而添加於食品或接觸於食品之物質。」因此,食品添加物有如下的特點:
1. 食物中原本不存在,是為了某種目的特地加進去的。
2. 不能單獨食用。
3. 使用量很約為百分之一以下,常常只能有幾個ppm(百萬分之一,例如:一公斤食物加入千分之一公克的添加物為-ppm)。所以誤用時的影響很大,可能會高達一百到一千倍。
4. 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是要申請,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,並發給許可證才可上市販賣使用。
食品添加物安全嗎?
食品添加物因為不是天然存在於食品中,而是另外製造添加進去的,對其毒性要特別顧慮,尤其是化學合成品;少部份天然品亦因化學處理,或多或少均有毒性,故必須限制其用量。允許的最高添加量是經過動物試驗(毒性試驗),若超量使用當然會危害健康。
食品添加物如同醫藥品,均是供人體攝取的化學製品。醫藥品的使用通常考慮使用人的條件,限於一定期間給藥,且可追蹤查其對人體的有害作用;但食品添加物廣泛添加於各類食品中,供不特定的多數人食用,可能天天攝食或一輩子攝食,其安全性評估卻只靠動物試驗,使用後所造成的影響很難追蹤調查。
有些食品添加物中會有微量的不純物,這些不純物可能是在製造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,也可能是原料中早就存在的,它們在處理者的疏忽中進入食品而產生強烈的毒性作用。隨著分析化學技術的進步,新的毒性可能陸續被發現,也使得食品添加物的管理工作,安全性評估面臨更多的課題與困擾。所以有些添加物曾經合法,但重新評估後被禁用,有些雖被允許使用,但仍有諸多的爭議。
加上一些不肖業者因貪圖方便,或因謀求利益,或因疏忽、無知,常不當使用合法食品添加物(超量或使用對象不對),甚至違法使用一些禁用的食品添加物。例如原料品質至劣,不新鮮,顏色風味變壞,就使用漂白劑漂白,再染色,加防腐劑、人工調味劑、化學合成香料,造成消費者健康上很大的危害。
(續下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