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規十五條(7~11)

(續上期)

以前在青少年班,他們講一個故事:去看馬戲團表演,都會看到很多的大象表演,大象不表演的時候會用繩子綁在一個木栓上,可是大象力量非常大,木栓其實是綁不住大象的,為什麼把大象綁在木栓上牠就不跑了呢?他說原來當牠還是小象的時候,就訓練小象不能亂跑,用一條繩子牽住鼻子,把牠綁在木栓上,小象想要跑但是力量不大,所以跑不掉,試了幾次跑不走,所以只要看到繩子綁在木栓上牠就不動,因為牠想再用力也沒用,當小象長大變成大象後,也不知道原來牠有力氣可以脫離木栓,還是被木栓鎖綁住。人也是一樣,常常被很多的形象所捆綁,什麼樣的形相呢?就是追逐更多的聲色犬馬、名利,然後讓自己的時間不斷地投入,以為自己永遠都是二十幾歲,三十幾歲,不知道其實自己年紀一天比一天大,已經來日無多了,不知道自己修道的日子,所剩無幾,再不趕快修道的話,回理天的日子其實不久了,還在人間不停地追求,這是被小時候對社會的期待,社會的制度所綑綁,好像綁小象的木栓一樣,我們被綁住就脫不了身,所以不懂得放下的時候,其實才是真正的自由,才能夠真正的擁有。今天如果不停地追求,一定會落在追逐感官的欲望,六欲所綑綁,唯有放下才能做到六欲不生,三毒消滅,這是不容易,但是也很容易,說不容易,是因為我們的心念隨時會有很多欲望牽引我們注意力。說很容易呢?是在道場有很多的班程,透過不同的密集參班,能夠不停地學習、放下,一直提昇自己的靈性,所以在這樣的練習過程中,一直做到重聖輕凡,不停地練習,能夠做到有一天像一艘很大的船,本來是推不動的,當水滿的時候,輕輕一推就走了。

所以希望能夠透過不停地參班,讓自己能夠做到孔子說「朝聞道,夕死可矣」。因為我們得了道以後,只要把自己的心念常常守住玄關這個地方,回去的時候,靈魂從玄關出去,就可以回理天。如果不懂得常常把心念守住玄關,一直讓欲望牽引,就變成忘了回天之路,很可惜。所以孔子說:「誰能出不由戶,何莫由斯道也。」一個人想要回理天一定要走大門,才能夠回理天,大門在玄關,我們每次回道院都會練習玄關、口訣、合同,我們每次回佛堂都會一起拜拜,拜拜都是手抱合同,叩在玄關,就是在練習三寶,不斷地練習非常的重要。後學一直鼓勵道親,有空就多回到佛堂來,若放出去就收不回來,很可惜,連回家的路都忘記了。

孔子跟學生曾參說:「參乎,吾道一以貫之。」所以我們取做「一貫道」,吾道一以貫之,什麼叫做「一」,「一」就是玄關,「聖」,也是這個心。這個後天的心,像歪七扭八的心,因為他的欲望很重。我們在求完道講說是先天心,先天心在玄關,就是良心之所在。常說:「吾日三省吾身」,用良心做主人,靜的時候,把心靜下來,守在玄關就會發現自己有很大的智慧流露。後學就有這樣的體悟,當心很亂的時候,靜著守玄一下,發現很容易消除疲勞,很容易看見自己不對的地方,讓自己有改進的機會,不生氣。所以當自己各種貪心、嗔心、痴心發生的時候,要記得守玄,就能夠把無明化掉。一貫道告訴我們要守玄,用「一」(玄關)來貫穿它,時時刻刻,有生之年,把心神守在玄關,回去的時候,靈魂從玄關回去,其他的法門都是告訴我們,運用各種不同的方式讓我們把精神守在玄關處。

第七條「謙恭和藹」

第七條是「謙恭和藹」,表示一個修辦道者能夠虛懷若谷,很謙虛、很謙卑,因為「謙卑的人是有福的」,我們對人不但要有謙卑、恭敬的心,對事也要有「敬事」的心,所以能夠抱持低心下氣,下學而上達這樣學習的心,在做事的過程當中,就能處處逢著生機。「和藹」就是跟人家打成一片、相親相愛,因為「中」者是道之本,「和」者是道的達用,天地有溫和之氣,萬物就能夠欣欣向榮。同樣的道理,每一個人能夠和藹來對待人,一切的事情都在這當中成就,謙恭和藹對修辦道的人是一個很基本的涵養。

第八條「勿棄聖訓」

第八條是「勿棄聖訓」,人來到世間受到七情六慾的迷惘,透過聖賢所留下來的指示、經驗,作為我們的參考。透過些聖賢的經典、訓文等等,可以在修辦道整個理念中,時時修正自己,啟發自己的智慧,能夠遵循著聖訓、經典的提示,相信就能夠轉識成智。修道有了這樣的妙智慧,一定能夠徹始徹終,到最後完成。

對於聖訓,在這個時代,要透過智慧來做判斷,因為現今時代,有各種訓文,必須要用般若智慧作一明辨,有時候訓文到底是真正聖賢所提示我們的,還是由意識人心作祟的,這也是要附帶釐清的地方。

第九條「莫著形相」

第九條是「莫著形相」,修道都很清楚,一定要秉持道真、理真、天命真-此三真的真理來修道。「道」本來是無形無相的,在整個修道的過程中,要以真理為依歸,而不是放在外在的形形色色。因為外在的形相,究竟是有限的,也是一種苦空無常,如果執著了外在的種種形相,就會偏離了道的核心,所以對於修道,在自己本性當中能夠修得清清淨淨,在外在的形相上,用智慧眼來突破,能夠洞穿人生的真貌,才不會被形相所染著。因為形相常常造成我們的困擾,浪費我們的時間,舊有的形相讓我們沒有辦法發揮潛能,不能超越自己的生活,這是「莫著形相」。

另一方面,修道是不修天機道、不修顯化道、不修人情道,因為這一些都是變化無常,還是要直入心性的清淨,以真理為依歸。

第十條「手續必清」

第十條是「手續必清」,在修辦道的過程中,無論接洽任何事情,或者接觸到金錢等,都要「來清去明」。有一句話:「佛家一文錢,大如須彌山」,如果不清不楚的話,以後可能要披毛戴角還。所以佛家的一文錢是貴重的,必須要清清楚楚,公私分明,這是我們在辦公事,或是處理公家的錢財,必須要把握的。

再來就是做事情要很嚴謹,一是一,二是二,不能隨隨便便,馬馬虎虎。例如說今天來佛堂,一定要先參駕」參完駕就要面向點傳師:「點傳師,後學向您接駕。」這也是「手續必清」另一意義。

第十一條「出告反面」

第十一條是「出告反面」,在修道的過程中,是尊師重道,所以作什麼事情,不能自專。如果要出門,一定要先稟報長輩,回來了,要去面見長輩說:後學回來了!不要說出不知,回來也不知。去哪裡很清楚,回來長輩也曉得。就像每次我們要出門,就先到老母堂去辭駕,回來了,我們會參駕,這樣的意思,也是「出告反面」。尤其居家時,要去什麼地方,更要清楚的告訴父母,四書裡有一句話:「親在不遠遊,遊必有方」,這也是孝道的表現。出告反面,就是我們出門、回家都讓長輩很清楚,免得他們掛心。
(續下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