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盡其誠 外盡其禮 一貫道禮儀的信仰意義(一)
文
編按:劉怡君講師為基礎忠恕優秀講師、長期耕耘於忠恕學院學界班、大專夏令營。並服務於輔仁大學,為神學院兼任講師等。本論文曾發表於一貫道世界總會第二屆國際學術研討會(95.9.24高雄六龜神威天台山道場。),本刊深表感謝。
一、前言
自從人類有了宗教信仰之後,「禮儀」一直是信仰者具體展現其信仰的宗教行為。信仰者藉由有系統、有結構的象徵性語言及身體動作,既表達個人和群體對信仰對象的情感與態度,也藉此與信仰世界產生聯繫及溝通。因此,它不僅是人類宗教意識的行為表現,透過高度「符號化」、「規範化」和「理想化」的象徵意義,作為宗教與人信仰對象或信仰境界的表達、溝通、確認方式;也是使人接近神,作為溝通神人的道路。
從中國文字的觀點來看「禮」和「儀」的原始意義,可由《說文》的解釋作為代表:「禮,履也,所以事神致福也。人人示人人豊。」其中「示」指「天垂象,見吉凶,所以示人也」,「豊」為「行禮之器」;而「儀,度也。人人人義聲。」其中的「義」代表「己之威儀」。也就是說:「禮儀」是遵照象徵天道秩序的一定節度標準確實執行,以達到祈神降福的結果。
其後,隨著人文自主精神的自覺與開展,禮儀也從純然「本於天、殺於地、別於鬼神」這種天道祭祀上「天地之序」的象徵意義,擴展為人道倫理的社會實踐,甚至成為典章制度的具體呈現。《左傳》中就有如下的說法:
夫禮,天之經也,地之義也,民之行也。(昭公二十五年傳文)
政之輿也。(襄公二十一年傳文)
國之幹也。(襄公三十年傳文)
由此可見,禮儀不僅是天地間不可改變的原則、人們生活的規範標準,也能具體成為國君推行教化工具和社會制度。如此,也就能夠發揮它「小大由之」的功效了。
西方基督宗教裡,禮儀又被稱為「聖事」:天主藉由基督及教會現身於禮儀行動中,與人相遇;信仰者藉由禮儀,聆聽聖言的啟示、知曉神意,並予以適當的回應,產生信仰與歸依的實際行動。藉著禮儀中的祭獻,人得以捨棄自己,相似天主,因而得到拯救、治療。這祭獻在主耶穌的十架上得到了滿全,達到了高峰。所以一切敬拜禮儀就是為了參與基督的逾越奧蹟,從死亡走向生命,走向天人的合一之境。因此,它是基督生命奧秘的慶祝,也是天人位際共融生命的象徵──既榮耀了天主,也聖化了世人,使世間的秩序得以恢復、讓人類得以重生。
在一貫道道場中,禮儀被視為師尊、師母本懷的表達,亦為天道本身的「說話」(註1)為天道傳承的結穴、人人本具天人合一之生命真實境界;(註2)其間濃縮了千經萬典與萬法歸一,每一動作、每一句話,甚至每一擺設都處處充滿禪機,絲絲相扣、環環相繫,蘊藏無盡的真理與啟示。(註3)甚至 師尊在《一貫道疑問解答》中闡述「道是理」時,也說明:
合於理者,為光明大道;背於理者,為黑暗邪途。故孔子教人,以「非禮勿視,非禮勿聽,非禮勿言,非禮勿動」為修身之本。(註4)
將「禮」作為行道遵理的判斷準則。而今 師尊、師母雖已歸空,其性理真傳及三寶心法則融入禮儀而由點傳師們(原稱代表師)繼續傳承下來,由此可見一貫禮儀的重要性。
在傳統道場中,有許多道親基於「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」及「言語道斷,心行處滅」的看法,對於用語言文字來詮解師尊、師母的心法及聖言量抱著質疑的態度,認為:一切的「法」早在求道的當下便已俱足,何須宥於後天一己之見的言語、文字表達來加以詮釋?甚至擔心如此一來,「道」就變成「教」了。另一方面,許多研究者在研究一貫道時,則往往對道場沒有「自己的經典」、沒有「客觀的教義系統」的現象認為是典型「新興宗教」的表現,也有誤以為道中流傳的訓文就是一貫道的經典,或認為一貫道這種「反智」的傾向,對於教義的客觀化毫無幫助,很容易走入空疏放誕的路子;更有認為這便是道場講道「多是粗淺的生活心得分享」或「單憑個人觀點解釋經典」,只是一種護教的表現,「無法吸引高級知識分子」的原因;甚至認為道場雖常強調「天道殊勝」、「認理實修」,也有大量研習道義的班次,卻只能以因果故事、仙佛顯化及曲解他教經典來說明信仰內涵,或由借竅、扶鸞的方式來解答教義上的疑問。(註5)
事實上,為了講道和渡人成全的實際需求,對內來說,開班上課一直是道親們研理明道的重要管道,如何因應現今部份眾生希望系統性了解道義的需求,進而嘗試將「一理通、萬理徹」具體表達出來?對外來說,隨著解嚴後傳道合法化、一貫道總會成立、公開出版、網站等傳播方式的日益普及、甚至因應未來宗教研修學院的設立,道場將有越來越多必須面臨公開介紹、宗教對話、比較的機會。從講道、護道到解悟、實踐與傳道,或許都會有這樣的需求。近二十年來,許多道中的前賢也開始將道場上的義理進行轉化(註6),從慈無依、李玉柱、郭明義、林金生……乃至近年許多道場所推行的「講道白陽化」,(註7)都可見證道場在因應當前時運上的努力與調整。
此外,建立道義思想體系的工作,也隨著義理轉化的腳步開始在道場中逐漸發展(註8),但多屬全面性的初步系統架構,尚待逐項釐清以統合。因此,本文一方面基於道中對於禮囑與點道過程秘傳性的尊重,不便對所有文本及儀式動作的象徵作完整的公開陳述,也避免在初步探討的過程中作過度的詮解;另方面亦限於篇幅,考量道中對個別禮節程序的探討已有許多成果(註9),故不擬從個別禮儀的結構來解說其象徵及意義;而嘗試以宗教交談及神學的角度進行系統性的綜觀,先探討一貫禮儀的由來、特性與涵括範圍,再以拯救論為中心,藉由配合 師尊所留下的《暫訂佛規》、《一貫道疑問解答》、〈禮囑〉、〈愿懺文〉、〈請壇經〉、表文、各類愿文……等文本進行詮釋,解讀禮儀中所蘊涵的啟示內容,並以實際地觀察與訪談,試圖釐清與了解禮儀在「道→啟示──信仰←人」之間聯繫與共融的內涵,突顯一貫道如何開展解決人類出路的「末後一著」;最後則以訪談所得資料進行分析,對照說明一貫禮儀對道親的生命實際發生的作用與影響,期能了解禮儀在道親的歸依歷程中,如何發揮其力量,協助眾生完成個體與群體生命的終極關懷,以為道場進行禮儀教育的反省與參考。
二、一貫禮儀的由來與涵括範圍
現今一貫禮儀的依據,主要是 師尊在民國二十八年元月所頒定的《暫訂佛規》。由於「禮」代表天地之序的展現,對中國人而言,改制禮儀可謂一件大事,必須受命於天的有位、有德者,才能擔負此一重責大任。原出於《禮記》的《中庸》就說:
非天子不議禮、不制度、不考文。今天下車同軌、書同文、行同倫。雖有其位,苟無其德,不敢作禮樂焉;雖有其德,苟無其位,亦不敢作禮樂焉。(28章)
師尊本人也在此書的〈序文〉中提到編訂此書的因由:
頃者屢蒙
皇垂訓,命余將道中普通禮節,整理一致,以資遵循。竊以釐訂禮節,茲事體大,自應加以慎重,余何敢冒昧從事?因思 關聖掌管法律,請其降鸞批訂,庶免隕越之咎。于是恭請 大帝臨壇,敬候垂示。及至到壇,但諭以人定制宜,自無不合。既有 皇之命,以遵辦為是云云。竊又反復思維,恭敬不如從命,故勉竭駑鈍,釐定儀式。
【註釋】
(註1)參見李玉柱,《天道的再發現與再創造》(台北:三德,1988),頁28∼29。
(註2)李玉柱前引書,頁71。
(註3)明德編輯部,《一貫真傳之殊勝──三寶心法與一貫儀式之探源》(台北:明德,1996),頁8。
(註4)見《一貫道疑問解答》卷上,「一、甚麼是道?」。
(註5)參見David K. Jordan & Daniel L. Overmyer,The Flying Phoenix: Aspects of
Chinese Sectarianism in Taiwan(Princeton, N.J.: Princeton
University,1986);有周育民譯、香港中文大學2005年出的中譯本《飛鸞──中國民間教派面面觀》、鄭志明,《台灣民間宗教結社》(嘉義:南華管理學院,1998)、王見川,〈台灣一貫道研究的回顧與展望〉,(收於《思與言》,37:
2,1999),頁103∼129、陳信成,《一貫道的末劫救贖觀初探》(輔大宗研所碩論,1999)、蔡中駿,《一貫道禮儀實踐研究──以發一崇德組為例》(輔大宗研所碩論,1999)等著作對此方面的評述。不過,或許因為研究者對道中著作的熟悉度及道場的參與不夠多,或是道中著作的流通性不足,部份研究者對之前已存的研究成果並不清楚。
(註6)此一過程參見楊弘任,《另類社會運動:一貫道的聖凡兼修渡人成全》(清大學社人所碩論,1996),頁82∼92的敘述。
(註7)意指以白陽時期的語彙直接詮解道義,不再使用早期道場上所慣用的方便說法。
(註8)這方面的著作參見李玉柱,《一貫道的精神與思想(一)──入門導論》(台北:圓晟,1992)的章節架構,楊弘任在前引書中頁36∼37亦作過此類的嘗試。
(註9)如前引《天道的再發現與再創造》、《一貫真傳之殊勝──三寶心法與一貫儀式之探源》,及篠原壽雄,《台灣ズれんミ一貫道ソ思想シ儀》(東京:平河,1993)、雷鳴,《禮囑與三寶心法》(板橋:正一善書,1997)、智音編著,《一貫疑式解說》(台北:明德,1997)、易水,《傳燈儀禮──一貫禮節的探討》(台北:慈琳,2001)、丁睿豪編註,《一以貫之──師尊師母的生命本懷》(新加坡:三德,)、明德編輯部《佛規禮節實務》(一)∼(六)(台北:明德,2005)……等著作。
(續下期)